罹患精神疾病的簡男今早被押解到到北檢執行科時,警方安排他頭戴全罩式安全帽,並用白色膠帶貼住面罩,避免他面容曝光,簡男進入執行科時,不發一語。
39歲的簡男2023年1月23日晚間11時許,在台北市尾隨王姓女子,以玻璃酒瓶瘋狂攻擊她頭、頸部,王女趕緊用雙手護住頭部,逃往路旁騎樓求救,所幸一名路過男子見義勇為制止簡男,他才停止攻擊,但王女全身多處受傷、臉部、頭部及雙臂多處撕裂傷、左手食指伸肌腱斷裂、左橈動脈斷裂、右中指及小指伸肌腱斷裂、右食指及無名指伸肌腱部分斷裂,救護人員獲報將她送醫急救,才倖免於死。
台北地院審理時,簡男供稱:「我隔天要找粗工工作,我在便利商店,沒有地方睡覺,買東西吃,那時候我好像感覺看到有亡者照片,在地下停車場,接下來我感覺魔鬼上身,好像要做一些事情,引誘我做犯罪,要我去打人,試試看有沒有魔鬼力量,能很快速去打人。」
他還語無倫次說:「當我覺得魔鬼指使我,我不能抗拒,我一旦抗拒,他知道折磨我方式,讓我感覺很討厭,一直重複,直到逼迫我願意配合,我配合他,也只是演戲而已,但那天我就真的相信了。當天的原因是工作不順利,我拜託他,他其實也沒有答應我,只是得逞計謀。」
不過,簡男對於行兇過程仍有印象,他表示,案發當時「拿酒瓶一直戳她頭部,直到她發出哭聲,我才停止,路邊有一男生大聲叫『你幹什麼』,我才驚醒過來」。
法官依據精神鑑定,認定簡男受到思覺失調症影響,配合所謂的「聲音」指引,犯下殺人未遂案,他因心智缺陷,犯案時辨識能力顯著減低,減刑後將他判刑3年定讞,刑前須監護治療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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