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查出,鄭擔任詐團「軍師」分派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鄭鴻威只承認犯洩密罪,也承認有把錢交給石法官,因和石是熟識朋友,石在任公務員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去年他因為想買房,請石幫忙找代銷商或建商,所以先拿一筆錢給石,若有不錯機會,可先支付預售工程款,與詐騙、洩密無關。石姓法官獲悉後,立即將兩人對話上交橋院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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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院昨深夜表示,石法官於今年三月間主動向院方報告內容,是其尚未分發至橋院擔任法官前,曾代朋友轉交律師費給涉案律師之情形。院方接獲報告後,即就該事件進行調查,連同查得可能涉及不當查詢資料之調查結果,併提供予司法院政風處,再輾轉提供給廉政署參辦。石法官收受現金並放置辦公室乙節,是本院自媒體報導中知悉,刻已進行調查。

橋院說,院方將綜整全部石法官所涉爭議行為,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送交自律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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