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隊表示,羅姓女子(48歲)本月12日22時46分開著一輛保持捷行經國道1號北向77公里湖口路段時,因汽車燃油耗盡故障,停放在中線車道。

熱門新聞:司法版無間道!律師男友捲詐團、女友檢察官疑幫出謀劃策 桃園地檢已分案調查

轄區楊梅分隊獲報後前往查看,到場後因該車已占用車道影響交通順暢,故欲強制排除,但羅女消極不配合,堅稱拖吊車會把車輛拖壞且已通知警方送油,雙方僵持數十分鐘後,熬到女駕駛的家人提油來救,才開車閃人,警方已依法舉發開單。

警方呼籲,行駛高速公路途中缺燃料致無法行駛,將處罰600至1,200元,另行車發生故障無法行駛且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將處1,500至3,000元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新生兒先天性腸道問題32週緊急剖腹產 出生第2天精準手術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