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表示,北門派出所今天上午10時許獲報在新竹市北區北大路246號、大同路130號前有男子未牽繩帶著兩隻鵝在路上走動,2位婦人見鵝可愛出手逗弄,導致2鵝驚嚇跑到大馬路上,影響往來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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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派員到場,果然發現2隻大鵝悠閒地在大馬路上漫步,往來車輛只能閃閃躲躲,就怕不小心撞上牠們,由於已影響車輛通行,立即下車將牠們「逮捕」,以警棍驅趕送上警車帶回派出所,並通知飼主趕來帶牠們返家。

不過,因為飼主未牽繫繩索,並疏縱在道路上奔跑,確有妨害交通之虞,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可處所有人或行為人3百元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開罰,至於否違反動保法,將函請動保處裁處。

警方也呼籲民眾帶寵物或動物出門散步時,務必牽繫繩索,防止有危害民眾安全或妨害交通等情事發生。

2鵝被捕押上警車。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提供
2鵝被捕押上警車。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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