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鏡週刊》報導,財政部台北關在去(2023)年查獲一件快遞到殷琪陽明山仰德大道自宅的二級毒品,因產品內含二級毒品大麻、大麻萃取物大麻二酚(Cannabidiol,CBD)、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THC),便以大麻走私案追查,由於收件人是殷琪的女兒,檢調原鎖定殷琪女兒查辦,但殷琪供稱產品是她在美國住所上網買,因急著回台,訂購物品未送達美國家中,才改由管家在收到產品後寄往台灣,雖收件人寫的是女兒,但女兒並不知情。

 

殷琪稱,購買「Hemp Extract」膠囊及CBD精油「Sleep」,是為了安撫家中會咬人的狗,不知成分裡有大麻。她向檢察官主動出示家犬曾因狂躁亂咬人的診斷證明,檢察官最後判不起訴處分,全案在今年3月底確定。

根據我國法律,若涉嫌運送含大麻成分的製品,恐將被處以10年以上刑期的重罪,且大麻植物與萃取物THC均是二級毒品,運輸者最重可判無期徒刑。CBD精油在國外被歸為可合法購買用以安撫狗的情緒,但在我國的《藥事法》中,未經許可輸入可判輸入偽藥或禁藥罪,最重可判10年併罰1億元,即便供稱是不小心誤買,仍會被視為「過失犯」,最重可判3年刑期併罰1,000萬元。

報導稱,衛福部就該案回函媒體表示,商品外觀雖有CBD明確標示成分,但未見大麻成分來源,包括成分含量、添加目的,及用途和效能說明,產品成分標示也無THC含量檢測結果等中英文資料,連衛福部都無法判定是否為禁藥,何況是殷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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