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林耿宏、潘奕彰、林若蕎等人明知虛擬貨幣MOCT幣(魔券幣)、CSO幣、FITC幣、NFTC幣及BNAT幣的本質僅為「以電腦程式產出的電子訊號」,鑄造成本低廉,並無實際應用前景,竟從2019年起組織犯罪集團,編寫內容不實的「虛擬貨幣白皮書」、經營王牌交易所、ProEx交易所,並上架虛擬貨幣,利用一般人對虛擬貨幣的原理、價值及交易方式欠缺充分認識,再藉由成立IMBA直銷團隊進行推銷、於網路媒體散布不實新聞、於交易所操縱幣價,誆騙民眾投資購買虛擬貨幣。
檢方清查統計,該集團詐銷各式虛擬貨幣及區塊鏈相關產品,犯罪所得至少22億餘元,主謀林耿宏等人指示下屬每次將數百萬元至1000萬元現金,分批搬運、藏匿於雙北各處,將1億餘元用於購買宜蘭房地,營運一所精舍,作為洗錢據點之一,另將犯罪所得4300萬元交給律師王晨桓,其中2600萬元作為王牌交易所增資款,另以1700萬元作為投資曼谷一間法律事務所的投資款,藉此製造金流斷點,掩飾洗錢犯行。
檢方指出,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晨桓(羈押中)明知CSO幣、FITC幣、NFTC幣及BNAT幣均無實際價值,甚至發行的白皮書內所載團隊姓名,都是虛構的英文名字,仍於2013年6月間以「軍師」角色教導林耿宏等人修改白皮書內容,使修改後呈現的虛偽資訊,讓民眾誤信確實有專業團隊存在。
此外,檢警搜索約談詐團成員時,王晨桓指示妻子、女律師魏婉菁魏婉菁陪同應訊,並趁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閱卷的機會,取得卷證資料後,隨即傳送「閱卷資料」、「羈押聲請書」、「聲請羈押訊問筆錄」PDF檔案給王晨桓,由王男將資料洩漏給林若蕎,使林女得知該案偵查過程、內容,以及檢警掌握的事證。
王晨桓甚至明知林耿宏為通緝犯,竟於2013年6月間將自己名下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房屋出租給林若蕎,供林耿宏躲藏,躲避檢警查緝。
王晨桓另於2019年間受苗栗縣一家茶葉公司負責人何男委託,擔任法律顧問,何男對於茶葉公司地處山區,時常聽見疑似槍聲、遭人監控等情況感到恐懼,王晨桓竟向何男佯稱可以協助聘請退伍軍人及專業人士,排除公司周圍危險狀況,但須支付高額費用,並傳訊向何男誆稱:「是縣政府叛徒借的車,來刺探。」、「已擊落低軌衛星。」、「剛剛據報,打下一架無人機。」、「『長輩』(指保全人員)持續警戒。」、「沒問題,『長輩』已協助處理掉,都對方人馬。」、「有掌握到,抓人,他們今天損失慘重。」、「美國人複驗,黑車有問題。」導致河男誤信王晨桓確實有能力處理危安狀況,任由他以維護安全名義,於2020年至今年1月間,共計收取至少7227萬元詐騙所得。
檢方痛批王晨桓身為知名法律事務所所長,並身兼王牌交易所總裁,竟勾結詐欺集團主謀,參與犯罪組織,洩漏偵查秘密給林若蕎,提供房屋藏匿通緝犯林耿宏,並扮演「軍師」角色協助詐欺集團塑造垃圾幣具流通性的假象,且收受、使用高達4300萬元犯罪所得,充作王牌交易所之增資款,甚至將犯罪所得洗錢至境外法律事務所,阻撓檢警追查,另以誇大、荒誕不經的話術,長期詐欺何姓被害人,騙取高達7000餘萬元不法所得,犯後僅坦承部分洩密、洗錢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12年以上徒刑。
檢方將於下周一(29日)移審此案,由台北地院審理是否繼續羈押王晨桓等14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