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指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去年6月2日新規上路,專辦黃牛加價轉售與不正搶票亂象,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過去數個月來偵辦多起文創法搶票黃牛案件,溯源交集後發現多為使用知名電腦搶票程式「Max搶票機器人」所致,因此與臺北市刑大及新竹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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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一段時間蒐證,本月16日專案小組持票前往姚男位於新竹的住處與公司搜索,逮獲「Max搶票機器人」程式撰寫人姚男,現場也查扣筆電、存摺、及電腦搶票程式與原始碼1組等證物。

警方搜索姚男電腦。翻攝畫面
警方搜索姚男電腦。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擔任工程師的姚男自2018年始撰寫電腦搶票程式「Max搶票機器人」,可針對國內各大售票系統(拓元、KKTIX、寬宏、年代、ibon、Fami等)搶演唱會票券。此外,姚男開設臉書粉專、部落格分享「Max搶票機器人」教學影片與文章,教導大眾用「Max搶票機器人」搶演唱會門票,開放搶票程式及原始碼下載,吸引黃牛與民眾不正搶票。

警方另外查出,姚男還盜用他人身分證號註冊售票系統會員帳號,並在臉書粉專貼文教唆民眾多開小號刷票,造成現今不正搶票亂象。

搶票機器人粉專張貼教學。翻攝畫面
搶票機器人粉專張貼教學。翻攝畫面

警方說,文創法新規去年6月2日正式實施,警政署與各縣市警察單位組成「聯合打牛小組」,針對不肖人士以電腦程式不正掃票亂象加強查緝。警方呼籲,以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搶票,恐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撰寫搶票程式供他人搶演唱會門票恐成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幫助犯;未經他人許可冒用他人身分購票恐成立偽造文書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民眾勿以身試法。

Max搶票機器人使用畫面。翻攝畫面
Max搶票機器人使用畫面。翻攝畫面

事實上,早在一周前,網友便已經發現「Max搶票機器人」的官方粉專已經改名為「Max蛋黃酥上車機器人」隨後姚男也在18日發出聲明,指出該程式設計的出發點是讓一般民眾與售票、待購黃牛或懂得寫程式的人有類似的基準點或類似的起跑線上,但因誤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之定義,進而因涉嫌違反第10條之1第3項:以不正方式購票遭檢警搜索,僅先以本聲明稿向社會大眾還有使用MaxBot的朋友們致上最大的歉意,並承諾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姚男的相關聲明。翻攝畫面
姚男的相關聲明。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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