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現,駕駛人黃嫌(男,57年次)並非車主本人,且該嫌分別遭臺南地檢、高雄地檢、橋頭地院等3處發布侵佔、廢棄物清理法、洗錢防制條例、交通過失傷害4案通緝,檢測也發現其尿液呈現二級毒品陽性反應。警方調查後,除4條通緝部分移送原通緝機關外,再以毒品初篩結果及危險駕駛行為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併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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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警保大大隊長蔡宗昌指出,感謝特殊任務編組同仁機敏且謹慎的反應,迅速逮捕歹徒又能及時保護用路人安全,這次成功的逮捕行動展現了該大隊霹靂小組特勤人員的高效率和果斷行動。
蔡宗昌表示,黃嫌不僅已多次通緝在案,還在臺南市區各種小巷、圓環危險駕駛,顯示其嚴重缺乏法治觀念,更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甚鉅,警方將持續秉持「打擊犯罪絕不手軟」的精神,嚴正執法打擊犯罪,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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