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年改方案2018年7月上路後,官校的年資計算不得併入服役年資,由於事關退休金,國防部推出新方案,讓國軍官兵可以花錢「買回年資」 。

 

檢方查出,黃女從2018年3月9日至2022年7月28日,負責管理士官兵差假、育嬰留職停薪、購買年資、補繳年資等業務,明知補繳退撫基金費用及利息,應依規定由服務機關所屬單位,通知具繳費資格的申請人,申請人若有意願提出,需報由受理申請單位辦理,再由財務中心依薪餉發放作業期程隨薪代繳,或由申請人至財務單位臨櫃繳費。

但黃女卻因急切需要錢財,利用職務機會,向同袍稱可以代辦補繳年資費用從中詐騙。檢調查出,2020年6月,黃女透過Line向黃姓下士黃通知,可以購買先前義務役士官年資,下士信以為真,付了1萬8258元,直到2022年間,下士發覺黃女並未幫忙購買年資,立即向上級長官申訴。

檢調追查發現,2021年8月2日,黃女從國軍退撫基金繳費作業系統得知,另名黃姓中士在2021年8月、2021年9月的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分別為2275、4407元,竟浮報費用,還向中士佯稱可以購買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服役滿20年後可以併計服役年資,從中詐取差額4543元。

黃女更大膽在群組行騙,2022年11月5日,向歐姓、孫姓等6名一等兵,稱可以購買成功嶺年資,每人費用2678元,實際上只需要繳交1651元,差額則放進自己口袋。此外,黃女還向鐘姓上士謊稱「須補繳年資利息」,詐取7萬餘元。

黃女被逮後,坦承是在外欠錢,一時興起以繳交年資、育嬰留停年資等方式,向12名同袍詐騙,檢方查出,黃女總計詐得13萬5161元,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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