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今開庭時,傅榆藺辯稱自己不是核心幹部,在集團中地位並不高,而且她沒有被首腦「藍道」杜承哲授權下載監視拘禁情形的遠端APP,無從預見被拘禁民眾會被其他人虐死,而且3條私行拘禁致死罪當中,她只承認1罪,另外2罪她不認,希望法官安排調解,她願與所有被害人或家屬談和解,另請求傳喚「藍道」作證,證明她不是核心幹部。
傅榆藺願出500萬元和解
法官吳麗英要求傅女說出具體和解方案,不能空泛地請求調解,傅女跟律師討論後表示:「被拘禁者每人5萬元,死者每人80萬元。」法官進一步問她目前有能力支付和解金嗎,傅女說:「嗯。」並強調可以一次給付,無須分期。法官又問:「詐欺取財部分呢?」傅女回答:「包括在內。」
但法官翻閱卷宗後,打臉傅女說,500萬元連詐騙部分的和解金都遠遠不夠,因為她涉犯的詐騙犯罪事實,其中一部分金額就高達2億餘元,一成就是2000多萬元,傅女聞言又與律師討論一番,然後改口說500萬元不包括詐騙部分的和解金,她的律師則表示會再列出詳細和解方案給法院。
陳樺韋願賠償但「沒能力」
另外,與傅女同遭一審判決無期徒刑的核心幹部「茶董」陳樺韋也表示願意賠償談和解,法官問他的想法,陳男說:「我現在沒有現金。」法官問:「所以是『有誠意、沒能力』?」陳男說:「對。」但強調將來願以在監所服刑的勞作金、獲釋後的工作薪資,慢慢賠償被害人。
由於此案被告眾多,傅女、陳男涉案部分將擇期再開庭。傅女、陳男被還押看守所時,有記者質問傅女:「和解金額是隨便喊的嗎?」但她低頭不願回應。
此案一審判決指出,傅榆藺是犯罪組織中最高層級成員,操縱、指揮組織長達2個多月,以手鐐腳銬、毛巾塞嘴等方式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並強取財物,還強逼食用第三級毒品,導致3名被害人死亡,而檢方偵查此案經媒體報導後,傅女將手機通信軟體暱稱從「梁朝伟」變更為「冷霸」,謀畫另設新的犯罪據點,一審審酌她犯後坦承部分犯行,願賠償全體被害人各5000元,但因被害人均不接受而破局,去年判傅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此外,陳樺韋與傅女同為組織最高層級成員,陳男不僅招募包括未成年的17名成員進入犯罪組織,也為犯罪據點的現場負責人,手下都要聽他指示,此外,在犯罪據點遭查獲後,陳男隨即將手機通信軟體暱稱從「龍闕」變更為「九龍太子」,並與傅女等人另成立群組,討論偷渡海外逃亡事宜,一審審酌陳男犯後坦承全部犯行,也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27名被告則遭一審判刑29年6月至1年2月徒刑不等。
首腦「藍道」由一審審理中
至於詐騙集團首腦、綽號「藍道」的男子杜承哲,由於較慢落網,現由士林地院審理中,檢方指控杜男以通訊軟體Telegram成立群組,與傅榆藺、陳樺韋等人一同謀劃求職詐騙案,一夥人在桃園、淡水兩地成立據點,持有鎮暴槍、電擊棒等兇器及毒品FM2,然後上網張貼5至20萬元高薪徵人訊息,吸引民眾應徵,再將來應徵民眾的存摺及證件沒收,喝令他們臨櫃申請網路銀行,作為詐騙人頭帳戶,或將他們帶到據點凌虐拘禁,利用他們的帳戶詐騙,以此手法詐得3億9667萬7969元,共307人應徵受害,其中61人被拘禁,3人慘被虐死棄屍。
檢方調查發現,該集團用手銬、腳鐐將受害人拘禁在屋內,還以毛巾塞嘴避免受害人求救,此外,詐團為了讓受害人無力反抗、逃脫,還把100顆FM2磨碎後加進麵食,讓受害人吃下肚後神智不清,若有人不聽從指示,會被電擊棒電擊、鋁棒、甩棍毆打、以鎮暴槍射擊等方式凌虐,直到受害人無法反抗才停手,手段相當兇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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