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決指出,朱玉宸利用被害人身為公眾人物的名氣,濫用換臉軟體,將被害人面部特徵合成於猥褻影片,上傳供付費者觀覽,嚴重侵害人性尊嚴及名譽,且合成影片數量龐大,獲利超過千萬元,119名被害人中,有83人除了告小玉《個資法》,還提告加重誹謗,但一審卻沒考量被害人有無提告加重誹謗,119罪一律判小玉各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因此高院針對83人受害部分,加重各判小玉7月徒刑,應執行5年徒刑;其餘未提告加重誹謗的被害人部分,36罪各判6月徒刑,應執行1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高院指出,朱玉宸與助理莊炘睿利用「DEEPFACELAB」程式軟體,透過深偽(Deepfake)技術,將知名藝人、網紅或政治人物臉部特徵,合成到日系AV女優色情影片中,製作出擬真性極高、幾可亂真的被害人猥褻影片,2020年7月起在臉書粉絲專頁散布、播送,並透過「台灣網紅挖面」推特頁面,供民眾購買影片及註冊會員,會員權限分為「付款800元的一般會員,可在線上無限瀏覽片長約3至15分鐘短篇換臉影片、付款1900元的SVIP會員,可在線上無限瀏覽片長約15至60分鐘長篇換臉影片」,另可透過單次購買及集資購買等方式,瀏覽影片,直到2021年10月為警查獲時止,或利1338萬餘元。
民事部分,被害人分別提告向小玉求償100萬、200萬元,新北地院已針對其中12人求償案作出判決,判小玉與助理莊炘睿須連帶賠償12人各50萬、60萬、100萬元不等,金額合計已達860萬元,可上訴,目前還有其他被害人的求償案由一審審理中,累計判賠金額還會陸續增加,估計將遠超過小玉當時賺到的黑心錢。
被害人痛批毫無悔意
小玉日前頂著一頭長髮到高院出庭時,有5名被害人由法院安排在指認室隔著單向玻璃表示意見,小玉當庭起身向指認室方向鞠躬說「對不起」,強調自己真的做錯,要向所有被他傷害的人道歉。他還說,一審宣判後,僅檢察官提起上訴,他沒有上訴,並強調現在盡力工作,賠償被害人是第一目標,希望法官輕判,否則他如果坐牢,恐無法工作賠償被害人。
不過5名被害人不接受小玉的說詞,向法官表示她們都是公眾人物,卻遭小玉和助理莊炘睿利用,海削數千萬元,害她們飽受外界異樣眼光,嚴重影響工作、家庭和商譽,且至今沒拿到賠償。被害人的律師也說,小玉已脫產,甚至廢止名下的公司,認為2人毫無悔意,建請法官重判。
公訴檢察官則指出,一審認定小玉成立119罪,每罪判5月,應執行刑僅5年6月,助理莊男則是119罪,每罪判刑3月,應執行3年8月,但2人均可易科罰金,判太輕。檢察官認為,小玉和助理散布影片,已在網路流傳難以全部回收,對被害人造成一輩子的傷害,至今擔心受怕,因此建請法院每罪宣告刑至少要7個月,讓小玉跟助理莊男不能易科罰金、入獄反省。
高院今針對小玉119罪當中的部分犯行,改判應執行5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其餘犯行判1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0萬元。助理莊炘睿也加重,高院改判4年8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16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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