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4日凌晨,翁男與妻子因酒醉在三重街頭鬧事,警方獲報到場,將翁男帶回管束,當晚就帶著群眾包圍派出所叫囂,還拍下影片,不過三重所當時卻未逮捕滋事群眾,僅將他們勸離。
此外,當天凌晨翁男被帶回管束時,就詢問熟識的二重所所長,三重所所長為何人以及個性,聽聞黃姓所長個性較溫和,讓他當晚就決定帶人前往三重所包圍挑釁。事後影片傳出,引發外界質疑警方威信掃地,三重警才逮捕相關涉案人等15名。
經三重警分局督察系統調查,認為三重所黃姓所長當日於事發後1小時22分才報告分局長官,,於分局詢問案情時回報內容偏誤不實,嚴重違反報告紀律;另在處置過程未當機立斷、強勢執法,致生非議,遭受民眾對警察威信產生疑慮,因此記過調職。
三重警分局表示,調查過程中,發現二重派出所所長,與滋事分子不當接觸、知情不報,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及報告紀律,併予記過一次,並調整職務。
三重分局聲明,警方執法絕對不容挑釁,任何挑戰法律之失序行為,一定追究到底,依法嚴辦。另亦嚴格要求所屬謹守分際、慎選交友對象,嚴禁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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