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家知名連鎖火鍋店從台中逢甲商圈起家,除了傳統日式涮涮鍋,還因應時節推出不同口味的養生鍋,甚至還有西式、中式口味的甜湯頭,口味獨特,吸引不少媒體、美食部落客報導,目前全台共有29家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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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姓女子向法官表示,他與吳男結婚約5年,育有2名幼子,吳男婚前創立餐飲公司經營涮涮火鍋店,婚後由夫妻共同經營,由婚前2家門市,拓展迄今連同加盟店已有29家門市,沒想到,吳男突然於2022年8月離家搬到外面居住,拒絕透露居住地址。

夫妻倆婚後聯手打拚,讓火鍋店從2家增至29家,最後卻對簿公堂。示意圖
夫妻倆婚後聯手打拚,讓火鍋店從2家增至29家,最後卻對簿公堂。示意圖

蕭女為了打探丈夫的行蹤,從家中智慧型電視及影音付費網站的登入帳戶及信箱,查出丈夫住處後又暗中複製鑰匙前往蒐證,發現丈夫竟與火鍋店1名黃姓女店員同居。蕭女無法忍受多年來共同打拚事業卻遭丈夫背叛,向丈夫及黃女求償200萬元。

吳男否認與黃女交往,辯稱2人只是單純老闆與員工的關係,去年9月與妻子吵架離家,得知黃女租屋處還有空房,才搬過去居住,但2人並無同居交往關係。吳男還針對妻子登入其帳戶、信箱、闖入民宅等行為提告,蕭女因此被檢察官依妨害電腦使用、侵入住居等罪提起公訴;吳男主張,蕭女違法蒐證所取得之證據,嚴重侵害他的隱私權益,應無證據能力,不得作為認定被告有無侵害配偶權之依據。

台中地院認為蕭女取得的證據仍有效,判決丈夫及小三應賠償20萬元。資料照片
台中地院認為蕭女取得的證據仍有效,判決丈夫及小三應賠償20萬元。資料照片

不過,法官考量蕭女與吳男為夫妻關係,與一般人的隱私權不同,蕭女為求家庭圓滿,為了蒐證查看配偶的帳戶、信箱,並因發現線索而侵入配偶另外之租屋處,並未違反比例原則,應認有證據能力。

法官認定吳男、黃女租屋同居,已有逾越男女普通朋友的交往關係,非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審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加害程度及被害人所受痛苦,一審判決吳男、黃女應連帶賠償蕭女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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