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點名民視合作的百萬Youtuber「志祺七七」,今年才被爆出接政府標案2700萬,質疑政府用標案拉攏,扶植親綠網紅,痛批大選將至,到底是真正為反詐騙?還是為了選舉?
熱門新聞:Joeman早就被鎖定!國外網購大麻偷渡 栽在「特殊管道」
刑事局說, 民視得標為警政署「112年反詐影片製拍及媒體行銷計劃」1個採購標案,得標廠商本應為一家,並無獨得9成4的問題,王鴻薇委員應是誤解。
刑事局說,112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金額為新台幣4000萬元,各項宣導經費為經非為確保服務品質及發揮識詐宣導最大功效,擬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委託專業服務」進行公開評選,採「準用最有利標」方式及固定價格給付,由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議約後決標。
由於該案屬巨額勞務採購,公開採購程序與時間預計將耗時2個月,為使「識詐宣導工作」能提前開展,優先將其中170萬元,提前於巨額採購案前空檔,辦理廣播電台之託播識詐宣導等事宜,計委託13家電台協助託播。
另外,112年全年原本即編列宣導預算350萬9000元,有關民視得標的反詐欺宣傳採購案,為警政署「112年反詐影片製拍及媒體行銷計劃」巨額採購案(公開招標金額3830萬元),企劃製拍12支反詐影片。
刑事局表示,王鴻薇所稱運用親綠網紅「志祺七七」參與拍攝,導致運用之網紅偏綠一事,經查本次拍攝影片網紅並無「志祺七七」,純屬誤解,12位網紅為安心亞、喪屍老爸及許伯等,可供各界核對。
有關民視公司提出路透社報告排名名次,並非刑事局審核評分項目,刑事局審核各廠商投標行銷計畫,是依據企劃管理、影片品質與效益、媒體資源多樣性及完整性、價格及財務規劃、履約績效及能力、創意回饋及簡報答詢項目公開評選。
且刑事局局拍攝影片審核標準,必須以教導民眾分辨「假網拍、解除分期付款設定、假投資、假愛情交友、猜猜我是誰、假冒公務機構(公務員)」等不同詐騙情境與遭詐騙後求助管道,及政府推動各項打詐政策,含防詐金融圈存、攔阻、車手與收簿手責任、建立網路社群堵詐快速通關機制及詐欺刑責提升等態樣,並辦理影片發布會。
影片宣傳則運用電子戶外媒體(包含知名超商、連鎖百貨賣場及外牆電視、全臺中長程客運車內電視及全台計程車車內電視)及網路媒體(含廣告Banner、圖片、懶人包)透過全臺觸及率網站排名前10名入口網站、搜尋引擎、新聞網站、影音平臺、社群網站、通訊軟體、新聞網站聯播平臺、行動裝置媒體廣告推播影片,另結合知名人物、網紅KOL、部落客、直播等社群網路專案行銷,達到宣傳「識詐」目的,強化民眾防詐免疫力,預計宣導觸及率必須達9000萬以上。
刑事局指出,該案由警政署於今年6月9日至6月13日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設置委員7人,分別為4位外聘專家學者(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置之專家學者建議名單遴選)及3位內聘委員,以公正客觀原則於8月1日辦理資格審查,參與廠商計有傳播整合行銷業、電子媒體業、網路平臺業等9家公司,8月14日辦理採購評選會議,審核各廠商投標行銷計畫,並依據企劃管理、影片品質與效益、媒體資源多樣性及完整性、價格及財務規劃、履約績效及能力、創意回饋及簡報答詢項目公開評選,評選委員均為學養俱佳之專家學者,評分過程公正不偏,並依法定程序進行彌封後,按成績排定優勝序位,8月17日函發評選會議結果,8月29日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議約。
警政署也聲明,製作各種網路文宣、宣傳與採購已是常態,相關宣傳標案都經公開招標並競標與評選,採購過程嚴謹絕對依法辦理,該案得標廠商歷經與其他8家廠商公平競爭,由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產生,絕無偏頗,歡迎各界檢視。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