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桃園警分局表示,本案尚未接獲報案,經審視影片內容,自小客車駕駛未禮讓行人發生事故,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若導致行人受傷,可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警方後續將依法舉發。
熱門新聞:「你看起來像茶碗蒸」爆衝突 警方視角曝光!熱褲妹超派嗆「男生打我要不要臉?」
警方強調,今年截至10月12日,桃園警方已經告發駕車不停讓行人達3500件,後續仍會持續強力執法,防制行人事故發生。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獨家|林秉文拿PGTalk股票為澎恰恰抵債 1年後贖回成空!遭控不讀不回搞失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