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表示,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桃園市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Linbay好油」版主遭人恐嚇案件,自9月23日立案以來,積極追查,發現許姓男子(40餘歲)使用臉書假帳號,並特意至新北市某咖啡店,以該咖啡店公眾網路,使用 Surfshark 軟體,以 VPN 方式,躲避追查。
案經檢警鍥而不捨積極蒐證,查得許男真實身分後,今天上午持法院搜索票,搜索許男租屋處,並通知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嫌刑法第 220 條第2項、第216條、第210 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同法第 305 條恐嚇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於今日晚間10時,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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