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今日3時23分接獲通報,苓雅區新光路超商有人受傷案,立即派員前往查處,原來是余姓犯嫌(79年次)違反保護令接近吳姓被害人(89年次),並持凶器攻擊吳女手部及腿部,造成受傷出血,有路人聽到呼救,持高爾夫球桿上前,余男才離去。

吳女經119救護人員將吳女送醫救治,無生命危險,調閱監視器釐清案發過程,並掌握余嫌逃逸方向,正在全力追緝。

吳女受傷送醫。翻攝畫面
吳女受傷送醫。翻攝畫面

警方初查,受害的吳女與余男分手後,余男持續騷擾吳女,吳女在1、2個月前向警方申請保護令。

警方已調閱監視器釐清案發過程,並掌握余嫌逃逸方向,刻正全力追緝,待追緝余嫌到案後,將依違反家暴法、刑法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

路人持高爾夫球桿嚇退余嫌。翻攝畫面
路人持高爾夫球桿嚇退余嫌。翻攝畫面

苓雅分局表示,余嫌違反保護令接近被害人上班處所,7月22日警方持票拘提到案並聲請羈押獲准,後於8月28日獲釋。余嫌無業且居無定所,本次獲釋後預謀犯案,直接到場持刀刺傷被害人四肢後逃逸。分局已檢證備卷報請高雄地檢檢察官指揮,並聲請拘票查緝。警方已派員到醫院陪同被害人急救,即時說明偵辦進度,並撫慰被害人與家屬,表達警方全力緝兇決心。

社會局家防中心李慧玲主任說,家防中心於112年5月接獲通報,兩造為前男女朋友關係,今年4月分手,男方希望復合,反覆持續騷擾跟蹤,警方協助聲請保護令,法院已於112年6月底核發保護令,命男方不得對被害人騷擾,而且要遠離工作地點與居住地點。社工於5月份接案後聯繫被害人,提供情緒支持,並與被害人討論安全計畫,如更換工作時間、地點、攜帶防身器材,上下班路線的規劃等,持續追蹤個案的生活狀況。男方於7月份持續騷擾被害人,已違反保護令,遭警方移送地檢署,並於7月中旬裁定羈押至8月底。社會局社工後續會持續關懷被害人就醫情形,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如經濟補助、心理諮商、法律諮詢等。

警方在18時45分於左營區左營大路逮捕余嫌。翻攝畫面
警方在18時45分於左營區左營大路逮捕余嫌。翻攝畫面

苓雅分局於案發後與刑大偵5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緊急報請高雄地檢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核發拘票,案經專案小組調閱周遭監視器,鎖定涉案人行蹤,並於18時45分於左營區左營大路逮捕涉案之余嫌,並查扣水果刀1支,全案將依涉嫌刑法殺人未遂及違反家暴法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

警方透露,吳女手術期間順利,分局持續派員陪同、撫慰家屬,表達嚴正執法決心。

余嫌作案工具。翻攝畫面
余嫌作案工具。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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