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高中男學生今年2月疑遭霸凌輕生,由人本基金會與學生家長開記者會揭露,校方兩度啟動調查程序均認定前學務主任僅涉及不當管教,目前已停職3個月的前主任9月1日將重回學校任職。台中市教育局表示無法接受,針對涉及不當管教,將依照教師法規定,逕提專審會審議,取代原有學校教評會功能,審議有無解聘、不續聘、停聘必要。

受害學生家長上午在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主任曾芳苑、立委張廖萬堅、市議員張家銨、王立任、林祈烽、謝志忠等人陪同下,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

受害學生父親表示,輕生事件發生後,他與學校交手過程中,感覺處處被校方針對,6月第一次調查報告出來後,校方將報告交給教育局,但就是不給他,對於校方認定相關師生只有不當管教,他無法接受,希望交由第三方公正人士進行調查,才能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他也將提出申覆。

受害學生在校園遭師長飆罵的情況。資料照片
受害學生在校園遭師長飆罵的情況。資料照片

人本中部主任曾芳苑表示,依教師法規定,教評會未依規定召開、審議或決議,主管機關認有違法之虞時,應敘明理由交回學校審議或復議;屆期未依法審議或復議者,主管機關得敘明理由逕行提交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並得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不過,豐原高中教評會都只有處理學務主任的「停聘」進行討論,而非「解聘」,所以教育局是對停聘不滿意?還是對沒有討論解聘不滿意?教育局的專審會在法源上都沒有辦法代替「霸凌調查小組」調查霸凌,在目前霸凌沒有成立的暫時結果下,教育局又該以那條法規讓學校教評會討論「解聘」?

張廖萬堅表示,看了90頁的報告非常遺憾,前學務主任對受害學生搜身、無故要他寫自白書、公開廣播羞辱,不是單一事件,是連續性,調查報告卻將每件事切割為單一行為,認定「沒有故意」,只有不當管教、沒有霸凌,但其實已造成學生精神上出現症狀接受輔導,但校方人員仍強迫他轉學、簽申請書、切結書,短短1個月內對他記9警告、2小過,「請問這不叫故意什麼叫故意?這不叫霸凌什麼叫霸凌?」

張廖萬堅批評調查報告將連續事件切割為每個獨立的行為。鮮明攝
張廖萬堅批評調查報告將連續事件切割為每個獨立的行為。鮮明攝

張家銨、王立任、林祈烽、謝志忠等人也批評市府一路以來都對豐原高中放縱、包庇,「這份霸凌不成立的調查報告正是對家長最大的霸凌!」

人本表示將協助家長依法提出霸凌申復書,同時與在場民代提出三項訴求,一、豐原高中應依法啟動申復程序;二、霸凌調查應使相關調查完備,綜合判斷集體持續行為違背專業倫理程度及惡性,來進行涉案人員不適任之判斷,勿切割行為,分別輕懲,並慎選調查委員;三、台中市政府應承諾公開對本案提出檢討與策進報告,對大眾交代體制失靈原因,相關人員之怠失,具體處置、改善之方式。

對此,台中市副市長王育敏今(30)日表示,市府看到校方調查報告覺得相當離譜、不能接受,教育局已退回,要求學校針對調查報告結果公開說明澄清外界疑慮;教育局將依教師法強力介入,取代學校教評會,藉由專審會審議前學務主任有無解聘、不續聘、停聘的必要。

人本及民代提出3點訴求,要求校方依法啟動申復,慎選調查委員,教育局應提出檢討,給社會一個交代。鮮明攝
人本及民代提出3點訴求,要求校方依法啟動申復,慎選調查委員,教育局應提出檢討,給社會一個交代。鮮明攝

教育局也說,大眾有知的權力,學校不該規避,教育局已正式行文學校要求校方儘速出面說清楚、講明白霸凌不成立的理由,以示負責;教育局已依教師法第26條逕提專審會,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審議前學務主任有無解聘、不續聘、停聘的必要。

教育局認為學校對案生在校期間不當懲處長達一年半時間,已符合霸凌要件,因此主動邀請外聘委員訪視學校實施學生獎懲情形,實地檢核發現學校對於特定學生在短時間內顯有濫懲濫罰情形,不符合教育部正向管教的規定與程序,訪視結果書面報告並提供學校轉請調查小組研參,作為重新撰擬調查報告的參考。

此外,教育局也請學校新增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4人,以擴大調查小組的審理層面,期使調查報告更周延;但學校重啟調查的結果,霸凌仍然不成立,教育局完全不能認同,已正式行文要求校方對霸凌不成立的理由公開向外界說明,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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