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中指出,鍾男欲竊取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地下二樓貓道上之高壓電纜線變賣,以償還債務,於去年3月11日17時至18時許夥同徐男,一同前往該處後,由鍾男持電動棘輪式電纜剪爬上貓道,徐男則傳遞飼料袋予鍾定軒,並在槽道下把風。

熱門新聞:直擊詐騙現場!大一長髮妹子淪車手面交 假工作證後4碼說明了一切

過程中,鍾男持電纜剪剪取電纜線,因電纜剪尖刀接觸到電纜中間導體,造成短路而停電,並使電纜剪尖刀與電纜黏著,產生火花及爆炸聲響。兩人擔心犯行暴露,不等竊得電纜而迅速逃離。

被告鍾、徐2人以此強暴方式危害民航安全,包括南登機長廊(C區)機坪投光燈因停電事件而閃爍; C9號登機門離場班機使用之橋電因失去供電,致航機瞬間斷電; C5號登機門之長榮航空87號班機(EVA87)於執行空橋退橋作業時,因空橋失去供電,致空橋自動追平功能喪失,危害飛航安全及其設施。

法院考量飛航安全與其設施之維護,關乎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加上被告鍾、徐二人前均有數次竊盜前案經判處罪刑並執行完畢,竟仍未知所悔悟,所為嚴重危害飛航安全及其設施,且犯後迄未賠償被害人任何損失,因此依強暴危害飛航安全罪,判決鍾男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徐姓共犯則處有期徒刑1年6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超巨水井洩壓!台南175線不再逢暴雨必塌 再投3千萬「固樁」提升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