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秀提告指稱,她2017年結婚後育有一子,丈夫長期工作不穩定,就算有工作,也經常請假在家睡覺不去上班,生活態度懶散,3年薪水加起來才46萬元,而她每天工作還要接送小孩上、下課及照顧生活,飽受精神折磨。
夫談離婚要妻子退聘金
有次阿秀傳LINE抱怨:「就連下雨天、寒流來也不載我們上班、上學,你在家耶。」、「至少載兒子吧,你看他還小。」丈夫竟回稱:「妳賺的錢又沒要拿給我,妳下雨或寒流去上班,為什麼要我載妳,妳是女王嗎?」、「那也是妳的孩子,妳不用自己想辦法嗎?」讓阿秀覺得母子倆絲毫沒有被體恤及關懷。
夫妻倆多次吵到揚言離婚,丈夫稱:「要離婚很簡單,聘金退給我媽,妳從我這拿去的錢,算一算,扣掉小孩的一半費用,剩的還我就可以了。」阿秀心灰意冷提起離婚訴訟。
審理時,丈夫主張自己並非懶散不愛工作,而是因為不適應新的工作環境,薪水也不高,所以才多次請假,妻子卻無法體諒也不給予適當鼓勵與安慰,多次碎唸他「怎麼不去工作」,擺明看不起他,由於妻子態度冷漠、尖酸,長期下來造成夫妻關係惡化,但不代表自己對妻子已經沒有感情或無法改善。
法官調查丈夫工作紀錄,發現他每月實領薪資從2萬9651元到5萬4989元不等,薪資所得雖非優渥,但他婚後確實大部分時間都有穩定工作及經濟收入,並非阿秀所說「長期工作不穩定」,而2人在審理期間已分居,但丈夫出庭時坦承:「從分居後幾乎沒有再講話了。」阿秀也說:「自從分居後,我就要跟他離婚了,所以分居過程中我都沒有努力。」法官認為雙方情感確實不睦,也無相互扶持、共同建立和諧美滿家庭的意願,因此一審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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