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今天交互詰問的目的,是釐清季婦潑鹼水是否企圖滅證,以及夫妻之間相處情況,因為這些攸關後續的量刑。當時勘驗命案現場的警方鑑識人員程志遠,今以證人、鑑定人身份陳述,程男說他當時發現死者身上有腐蝕傷,呈現深色脫皮痕跡甚至「皮革化」,於是在命案現場詢問季婦怎麼造成的,「她說用藥酒潑她先生,但法醫覺得不對勁,認為應該是強酸或強鹼,我後來又問一次,她才說是用鹼片加水潑灑,因為她曾在市場看到殺雞鴨的用鹼水清洗血跡」。此外,程男證稱在季婦住處廚房流理台、廁所洗手台都驗出死者血跡,應是季婦清洗血跡造成。
潑鹼水動機成攻防焦點
多名國民法官陸續提出「為何死者燒灼傷大部分在背部」、「能否從皮革化程度判斷死亡時間」等問題,程男回答可能因為死者當時仰躺,所以潑在正面的鹼水往下流,沉積在背部,但難以研判精確死亡時間,他也不能判定季婦這樣做是否為了滅證。
對於程男的證詞,檢察官表示足見季婦犯罪手段惡劣、犯後態度不佳,不僅第一時間欺騙警員潑藥酒,還用抹布擦拭血跡,然後在廚房流理台等處清洗,請國民法官在後續量刑時,審酌季婦是否滅證。
季婦由律師葛彥麟代為發言,律師反駁說季婦沒有對警方說過「潑藥酒」這句話,至於清洗血跡,律師說:「做了這種事,正常人都會去洗一洗,不能判定為滅證。」應釐清季婦是在丈夫生前還是死後潑鹼水,因為生前表示是殺人手段之一,死後才潑則是滅證。
死者弟:看得出二嫂不快樂
接著由死者弟弟范男作證,他說:「我二哥剛直、嫉惡如仇,曾與二嫂在台北內湖區開燒臘店,夫妻感情不錯,二哥有時對二嫂大聲,比較兇,罵她笨,但二嫂也很辛苦,忙燒臘店還要帶小孩,命案發生後,是姪子告訴我,我當時晴天霹靂,很訝異,覺得二嫂不可能做這種事。」
至於家暴之事,范男證稱:「有聽說但沒看過。」不過,碰面時看得出二嫂不快樂,「二哥平時偶爾打電話問候我,酒後會重複講一些生活不如意的事,多半是陳年小事,二哥曾怪二嫂去外面打工、容易被騙,但也會傳送夫妻一起釣魚照片給我」。
檢方對於范男表示「不敢相信、衝擊大」,請國民法官們量刑時審酌死者家屬的感受。季婦律師則說,范男對哥嫂之間家暴細節並不了解,請國民法官量刑時,審酌死者對季婦的家暴紀錄。上午2小時庭訊期間,國民法官踴躍參與,有5名國民法官、1名備位國民法官提問。此案下午繼續開庭,傳喚季婦家人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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