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陳男2021年8月在機構浴室內,利用與一名男童全裸共浴機會,將他推靠牆壁,接著疊握雙方生殖器套弄,陸續做了3次,後來又多次利用檢查就寢機會,把手伸進男童被子,隔褲抓握陰莖,甚至陳男跟男童在房間玩遊戲、帶他外出購物時也不放過,想到就抓一下。
另名男童也被陳男鎖定,從2019年讀國小6年級開始到國一之間,於浴室等地被陳男玩鳥,有時男童已經熟睡,陳男會悄悄跪坐在他床邊,手伸進被子摸陰莖,男童驚醒並拒絕,陳男乾脆來硬的,強行抓鳥猥褻。
此案偵審時,陳男坦承犯行並與其中一名男童達成調解並履行賠償,而另名男童也表示願意原諒他,高院審酌陳男沒有前科,且他自己10多年前也被安置於兒少庇護機構時表現良好,審酌後依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判刑8年,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依對兒童性騷擾2罪各判拘役50日、40日。可上訴。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朱學恒告發自己、王丹挨告性侵未遂!北檢完成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