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調解成立後,在法庭上確認彼此聲明內容,直到下午6點多,林智堅才走出法庭,面對媒體提問「要不要發表意見?」林智堅僅回應「謝謝,大家辛苦了。」隨即快步搭車離去。

隨後,林智堅的律師朗讀雙方共同發表的聲明如下:

一、共同聲明人余正煌、林智堅現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自字第61號乙案原因事實,業經雙方當而充分溝通,化解歧見。

二、本人林智堅願就台大碩士論文一案造成社會紛擾深感抱歉,並對余正煌先生及其家人造成諸多困擾深感不捨。本人過去在媒體上針對余正煌先生的批評,並不恰當,本人誠心希望今日雙方調解成立後,雙方之一切生活回歸正常並順心如意。

林智堅和余正煌共同聲明。陳彩玲攝
林智堅和余正煌共同聲明。陳彩玲攝

余正煌的律師吳俊達則表示,今天協商結果非常順利,過程中林智堅和余正煌單獨聊了40分鐘 交換意見,林智堅很有誠意表示自己的想法和歉意,雙方也達成3點調解內容,第一是雙方共同發出的聲明,第二是林智堅同意依余正煌指定捐30萬元給公益團體,第三是余正煌會撤回侵害著作權自訴案,以及在北檢提起的妨害名譽告訴案件,雙方也不會再針對論文案提起任何民、刑事訴訟。

全案源於林智堅於2008年在中華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的《以TCSI模式評估國內某科學園區之週邊居民滿意度》論文,在去年7月間被當時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召開記者會質疑其論文抄襲,隨後林智堅另一篇在就讀台大國發所的碩士論文,由時任國安局長陳明通所指導的《三人競選之中槓桿者的政治社會基礎及其影響—以2014新竹市長選舉為例》,也被爆炒襲同所碩士生余正煌《2014年新竹市長選舉研究:以林智堅勝選的政治社會基礎分析》。

事後兩本論文均被認定有抄襲情事,接連下架,林智堅並被兩校撤銷其碩士學位,因而宣布退選桃園市長。其中台大國發所的部分,去年8月台大以余政煌的論文完成時間早於林智堅,且內容多處重複,因此認定林智堅抄襲,撤銷其學位。

由於林智堅不承認抄襲,余正煌為捍衛自身權利委由律師張祐齊、吳俊達、曾威凱,自訴林智堅違反《著作權法》,沒想到引來林智堅開記者反批「顛倒是非、太不厚道」,余正煌也加碼遞狀提告林智堅加重誹謗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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