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幼兒園教保管理機制,要求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等相關單位跨局處整合,提出「強化幼兒保護三大機制十項方案」,即從「預防」、「處理」及「處罰」三大機制下,建立強化幼兒安全、家長安心的幼兒園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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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另指出,該事件幼兒園有疑似監視器畫面消失、隱匿證據的狀況,台南市不允許類似狀況發生!讓家長安心的監視器設備也會在公立幼兒園逐年加強。另外,若老師有不當管教或學校發生霸凌,第一時間就會稽查處理,以免時間一過證據消失或遭滅證。希望藉著政府的作為讓家長更安心。
新北市餵藥事件令家長人心惶惶,教育局今日亦針對該教育集團於台南市的加盟園進行無預警稽查,特別檢核託藥制度,確定聯絡簿上有託藥欄位,老師也有依家長所填服藥時間及服藥項目執行。其他如師生比、收退費基準、教保人員資格、與醫療機構訂定契約等15小項都皆符合規定。
三大機制十項方案內容如下
預防機制:
一、「有家長委託才可餵幼兒服藥」,違反規定給幼兒服用有害藥品,一律裁處終身不得在幼兒園任教,並移送司法偵辦。
二、建立優質教保機構「裝設監視器認證標章」,對獲得認證標章的幼兒園提供裝設補助,補助金額2至8萬元。
三、每年全方位辦理教保服務場域安全檢查,包括行政檢查、公安稽查、幼童車路邊攔檢或到園檢查、基礎評鑑等,以即時發覺確保幼兒安全。
四、台南市率先各縣市,將不當管教納入幼兒園每年度例行行政檢查項目,此作法獲監察院肯定,並推廣至全國。
五、建立建立幼兒園內部自我管控的管理機制,設定重要的風險管理自我檢核指標(如幼兒餵藥、不當管教、身心虐待),由園長定期自我檢核,降低內部管理疏漏。
處理機制:
一、建立幼兒園發生兒少保護事件處理SOP,一接獲通報,在24小時內,由教育局與社會局到園聯合訪查處理,包括蒐證、保全證據及緊急處理-如送醫院檢查等。
二、若評估有違法嫌疑,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調查,並通報檢調機關評估啟動「重大兒虐案件司法早期介入機制」。
三、針對遭虐待兒童及監護人,提供後續追蹤治療關懷,衛生局也會不定期啟動管制藥品查察。
處罰機制:
一、提高不當管教案件裁罰基準,對情節重大的行為人,處以最高60萬罰鍰,並由委員會認定為終身不得任教。對幼兒園得廢止其設立許可並加重負責人的罰鍰。
二、教育局網站設專區,公布違法幼兒園名稱、負責人及行為人姓名、違規事項、罰鍰金額,讓幼兒園知所警惕,並提供家長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