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張姓女教授約在3年前獲聘擔任中國醫藥大學生物醫學研究所、生物化學暨分子生物研究所教授,後來升任生命科學院院長。根據官網介紹,張姓女教授擁有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博士學位,專長為癌症生物學、轉譯醫學、幹細胞學、藥理學。
爆料人提供國外一篇報導指稱,根據美國研究誠信辦公室(ORI)2022年12月16日發布的調查文件,普渡大學一名前副教授Alice C. Chang(出版物和基金中使用的名字為Chun-Ju Chang),在兩篇發表的論文中偽造圖像數據,於2014年至2016年間的16份基金申請中偽造384張圖片,從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獲得688196美元(約新台幣2131萬元)元的資助。
報導進一步表示,ORI在調查結果中表示,作為普渡大學獸醫學院基礎醫學副教授的張女,「故意、有意或不顧一切地偽造和/或捏造來自相同小鼠模型或細胞系的數據,通過重複使用數據(有或沒有操作)來表示來自不同小鼠模型或細胞系的不同處理的不相關實驗,在16個基金申請的384個圖形面板中出現。」
ORI對此做出一系列處理,禁止張姓女教授10年內與美國政府機構簽訂任何合約,包括申請基金,不得在包括NIH在內的美國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擔任任何顧問或諮詢角色,同時須更正兩篇論文。但報導表示,張姓女教授未履行第三項處罰,該兩篇論文未被撤回或更正。
爆料人痛批,「這麼重大的新聞,台灣竟然都還沒人報導?這種人也合適當教授?台灣教育完蛋了,而且校方也選擇隱匿?」
《壹蘋新聞網》連續2天撥打中國醫藥大學官網記載張姓女教授的2處辦公室電話,均無人接聽電話,以電子郵件詢問,也未獲回應。
據了解,中國醫藥大學去年底就接獲檢舉,隨即啟動學術倫理委員會進行調查,經與美國普渡大學接觸,最後認定此事為張姓女教授在美任職期間申請經費涉及違反「學術誠信」,與「學術倫理」無關,因此未做出任何處分。
但其實,根據該校2017年公布的學術倫理管理及自律規範,目的是「為積極維護學術倫理、建立學術研究人員之自律責任以精進學術研究品質」,教師需遵守學術倫理自律規範, 違反學術倫理的行為是指「研究上的不當行為」,即造假、變造、抄襲、研究成果重複發表或未適當引註、以違法或不當手段影響論文審查、不當作者列名等。
再依據中國醫藥大學教師服務聘約規定,教師學術學術成果涉及抄襲、剽竊或其他違反學術倫理情事,就違反規定。校方放任張姓女教授的造假行為,等同打臉自己對學倫的規範。
學術倫理案件懲戒是否合理,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直言,現行由大專院校各自審查的制度,導致「權力運作確實可能影響學術倫理判斷」,尤其是高階主管的學倫案件容易被輕輕放下。因此,建立中央層級審查變得非常重要,統一審查機構才能統一見解,以防各校見解不一,學校的信任度受到質疑。
中國醫藥大學聲明如下:「關於國外媒體報導,本校一位張姓教授在美國普渡大學(Purdue University)獸醫學院任職期間,涉及以同一組動物模式或細胞株數據及圖像重複或變造後使用於不同的動物模式或細胞株數據以用於申請研究經費之疑義案;本校初步瞭解,張姓教授的研究及經費申請涉及違反學術誠信之自律規範情事,係在任職美國普渡大學獸醫學院期間,本校將尊重美方的查核審議結果。」
校方聲明說:「對於張姓教授之後加入本校的聘任期間,相關研究是否有涉及違反學術誠信之自律規範,本校學術倫理委員會經與普渡大學相關部門查詢,並收到其有關兩篇論文學倫問題的調查結果,普渡大學的結論是該兩篇論文並無學倫問題。」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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