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整體開發地區單元二)緊鄰台中市七期重劃區,由富有土地開發公司承辦,主導者為富有公司創辦人林世民,前立委楊文欣、前台灣省政府規劃師傅宗道、允久營造董事長紀玉枝等4人。楊等人先買兩塊土地,虛偽登記給467名人頭地主,每人持有面積僅576平方公分,比A4影印紙還小,卻佔當時地主2619人的18%。

楊文欣等人取得重劃會13位理事的7席、全部3席監事,之後,虛列地上物拆遷補償費2億3166萬餘元,虛列10億9976萬餘元的公共設施工程費,共計13億3092萬元,藉此取得1萬2814坪、市價逾60億元的抵費地。

黎明自辦重劃區開發公司富有公司,表示將繼續上訴。資料照片
黎明自辦重劃區開發公司富有公司,表示將繼續上訴。資料照片

台中地院認為楊文欣等人為牟取利益,罔顧地主權益,一審依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楊文欣、傅宗道、紀玉枝各5年6月徒刑,林世民判刑4年2月,並沒收重劃區內「交六」土地9150坪。據了解,以單元二目前每坪地價逾50萬計算,該土地目前市價約50億元。

楊文欣等人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仍認定楊等人有罪,二審今天依背信等罪改判楊文欣、傅宗道、紀玉枝各4年10月徒刑,林世民4年6月徒刑,另外,楊有 1個罪名、傅有2個罪名、紀有1個罪名、林有2個罪名,各被判刑6月,均可易科罰金,「交六」9150坪土地仍維持沒收。其他8名被告各判刑6月至3年6月不等徒刑。

富有公司發表聲明,對於今天的二審判決「深感悲憤與委屈」。聲明表示,富有公司出資承辦單元二重劃區,依法取得抵費地,卻被一審法官以「獵地」惡名重判,完全無視公司已完成超過98%地主委任合約、依約配回原地主50%土地的事實,二審也忽略公司提出具體確實證據,將依法提出上訴,伸張個人法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