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基金會與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共同聲明,高雄市的空氣品質比台中市差,但高雄市對城市內的大污染源鋼鐵業的空污管制,卻晚了2012年5月就發布的台中十多年。2020年6月1日,高雄市環保局方才啟動法制程序,召開《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21年4月第二次公聽研商會所提出的草案甚至還放寬標準,經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到場批評、嚴正抗議之後,2021年11月第三次公聽研商會才修回第一次的草案標準,另加嚴煉焦爐排氣設備」的氮氧化物(NOx)排放標準。

環團說,兩年多來地球公民多次呼籲市府應設法制定更嚴格的規定,盡速追上同樣有大型鋼鐵業的臺中市 ,但中鋼等業者卻以廠區空間不足、爐體老舊製程設備特性等等諸多理由表示難以達成,因此,民間遲遲未見環保局的下一步行動。

高雄市環保局終於再度召開公聽研商會,所提的各項空污排放標準,與2020年第一次會議的要求大致相同,「煉焦爐排氣設備」的氮氧化物(NOx)排放標準則如同第三次會議略有加嚴,預期本法案通過後的減量效益大約為每年粒狀物減51噸、硫氧化物1127噸、氮氧化物201噸,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總算即將補強。然而,時隔近三年,臺中市已經在研擬修訂更嚴格的標準,民間團體呼籲高雄市環保局對鋼鐵業的空污管制應持續檢討、加嚴,設法促使空氣品質改善,而非保守地原地踏步。

環團要求鋼鐵業改善空污、期限淨零轉型。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傅志男攝
環團要求鋼鐵業改善空污、期限淨零轉型。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傅志男攝

本次草案第五條:未符合規定的污染源,所有人「得」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地球公民建議修訂為:未符合規定的污染源,所有人「應」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如此方能增加本條規定之強制力;其次,本條中所述之未符合規定,究竟應於何時認定?由誰認定?建議,為因應六個月的施行日期,本標準通過時,環保局應立即主動稽查、檢測,查核業者實際的排放狀況,並積極督促業者改善。

地球公民指出,草案第五條中要求未符合規定的污染源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卻未明訂污染防制的改善期限,讓外界無法得知這些污染問題何時才能改善完成,業者亦有可能一再申請計畫,長期拖延,則彷如大開後門,排放標準法規將形同具文;另針對防制計畫,環保局應訂定審查辦法,並與公眾討論。環保署《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六條中,對於未符合標準者所提的改善計畫,有要求明確訂定改善期限,《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排放標準》亦應有所明訂,並上網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以促使業者盡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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