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龔介平在獲不起訴確定後,他自認無端捲入高層鬥爭,害他飽受屈辱,找不到穩定工作,於今年4月24日到士林地檢署按鈴告發華碩董事長施崇棠等3人涉犯誣告、偽證罪。

華碩指控,龔介平在公司擔任運籌管理部經理期間,涉嫌與泰昌實際負責人朱志俊夫婦合謀,從2008年8月起,謊稱在上海浦東「機場大道180號第10號倉庫」内設置專盤專區,集中保管華碩在上海的出口貨物,並提供監管保安服務,實際上該專區根本不存在,藉此向華碩詐取1億8201萬4008元服務費,涉犯詐欺罪。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專盤專區設立前後,華碩都有派員到場勘查,認定龔男沒有詐欺行為,4度處分不起訴處並經高檢署駁回再議,華碩不服向法院聲交付審判,也經士林地院予以駁回,全案纒訟10年終於塵埃落定。

泰昌全球物流負責人朱志俊認為,華碩董事長施崇棠為內鬥蒐證,不惜勾串該公司安全室主任、前刑事局退休警官王志超,王再找他的老部屬、現任警官李志祥,違法調取上百人稅務個資及公司資料;又將職務上秘密洩漏給華碩公司使用,導致他和妻子無端波及纏訟10年,因此今天在律師廖芳萱的陪同前,前往北檢按鈴控告施崇棠等3人等違反個資法及洩密罪。

朱志俊受訪表示,「這種完全目無法紀猖狂的行為,我非常的氣憤,無法接受,此外,刑事警察局更配合華碩電腦,將刑事調查筆錄洩露給華碩電腦,將我和我太太財產進行假扣押將近10年,我曾經是一個華碩電腦旗下的廠商,在民國97年(2008年),華碩電腦因為偷竊率相當的頻繁、損失慘重,我們因為被華碩要求在上海開設倉庫,做為專函專區提供華碩使用。我的服務長達4年,在將近尾聲之後,華碩電腦翻臉不認帳,要我返還這4年的服務費,也說我的契約是假的,這完全是顛倒事實,我完全無法置信。」

他說,「他們還將我和我家人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我們歷經10年的煎熬,在4次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明察秋毫的情況下,做出不起訴處分,高檢署也駁回華碩的再議,華碩還是不死心,再聲請交付審判,士林法院最後伸張正義,還我們大家清白,駁回華碩的聲請,這10年來我和我的家人所面臨的壓力、身心的折磨、同業及社會的輿論,我們無言以對,只能搖頭苦吞入肚,我今天期望、呼籲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能夠替我伸張正義,還我公道,讓這些違法之人能夠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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