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在案發時試圖襲擊到場處理的警察,甚至想奪槍,當時左大腿被警察擊中2槍,去年開羈押庭時走路還一跛一跛的,他被羈押至今已148天,槍傷似乎已痊癒,今天被提解到法院出庭,下囚車時已能正常行走。
北院今開庭審理李男聲請案,王姓死者的母親也出庭,法院安排她從安全通道進入法庭,避開媒體。據了解,王媽媽主動向法院聲請參與審判,希望在法庭上表達意見,但她不願跟李男面對面,法官審酌後,今安排她在法庭旁邊的「指認室」,隔著單面鏡參與開庭。
開庭時,李男委由律師幫他陳述,主張自己已經坦承犯行,依《國民法官法》「依案件情節,認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適當」規定,聲請不要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律師還說,全案從偵查至今,相關調查資料都已被外流,國民法官的心證已受污染,若由國民法官審判,對李男並不公平。
王男的母親則強調應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她哽咽表示,希望聽聽國民法官的意見,現在酒駕案件層出不窮,不要讓國民誤會無論行為多麼惡劣,都可以獲輕判,說到心痛處,王媽媽壓抑不住情緒,崩潰大哭說:「希望不要再有家屬跟我一樣。」請求法官體諒家屬的感受,駁回李男的聲請。李男的聲請案,將由合議庭評議後,擇日作出裁定。
開庭結束後,王媽媽的委任律師游敏傑受訪表示,王媽媽希望由國民法官審理,無論雙方有無達成和解,都能透過國民法官程序讓大家了解,酒駕撞死人不會因為認罪獲輕判,也不會因為認罪就能逃避國民法官審判。至於和解進度,游敏傑說:「目前對方只有『輕微』賠償,且後續願意賠償的金額不太合理,被害家屬不在乎金額,只在乎此案應適用國民法官程序。」
這起死亡車禍發生在去年11月14日凌晨4時許,李佳修跟朋友各開1輛車競速,行經北市忠孝西路一段、中山南路車行地下道時,李男駕駛的BMW轎車追撞前方的王男轎車,王男因猛烈撞擊飛出車外,顱骨粉碎慘死。檢方查出,李男喝酒後原本由曾姓少年開車載他回家,但上車4分鐘後,李男要求換手由自己開車,釀禍後還要曾姓少年替他頂罪。
惡劣的是,警方當時要逮捕現行犯李男,李男竟朝警揮拳還試圖奪槍,警方對空鳴槍制止無效,只好朝他左大腿開2槍才壓制,隨即將他送醫並酒測,酒測值高達1.085,另外,李男的多名友人在車禍現場叫囂,一度推打採訪的媒體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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