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老翁不滿基隆交通建設屢次跳票,他向各機關陳情都沒得到回應,去年7月21日早上用罐子裝著2公升汽油及把打火機到交通部前,要求官員出面說明,老翁因為等不到官員,心生不滿,將汽油淋滿全身,還拿出打火機表示要自焚。

警察見狀立即上前阻止,但老翁仍作勢點火還說:「自焚是很痛苦的。」、「你們不要靠近我,馬上點火。」幾名警察立刻撲上去將他壓制送辦。

台北地院審理時,老翁坦承犯行,法官依恐嚇公眾罪判他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審酌老翁已向交通部人員承諾不會再犯,宣告緩刑2年。

黃姓老翁不是第一次自焚,2001年1月29日,核四是否續建爭議在立法院對決,當時反核團體在立法院前靜坐示威抗議,黃男將一封請願書提供給現場記者,表達反對興建核四的立場,隨即高喊:「反核救台灣!」引火自焚,在現場一同抗議的貢寮鄉親趕緊上前滅火,送醫急救撿回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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