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8日21時許,淡水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警員石永軒、吳聿倫於長興街盤查紅線違停違規車輛,55歲蘇姓駕駛先假意配合提供身分證號,但證號第一碼性別竟是女性,且姓名也查無資料,員警厲聲進一步詢問時,蘇男突然蹲下身子嚷嚷地喊著身體不舒服,要求救護車送醫,卻伺機轉身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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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盤查過程中早察覺異狀,隨即緊追在後,跑不到百米就遭員警撲倒制伏,蘇男跌倒時左膝蓋受傷、臉部擦傷,警員石永軒手及膝蓋也擦傷,蘇男眼見支援警力陸續抵達,氣焰全失,才終於願意吐實,告知正確年籍資料。
經調查,蘇男竟是遭新北地院發布的護照條例(執行1年5個月)及彰化地檢署發布的詐欺通緝犯(執行2年),立即上銬逮捕並戒護送醫,隨後依法解送歸案。
淡水警分局表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以身試法,也提醒民眾如果有司法案件收到法院傳票時,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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