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本月24日中午12時30分,鄭、張2人剛掃完墓,鄭男騎車載著張女返家,途中行經金山區台2線35公里處,因閃車不及自撞護欄,警方到場處理時,身為車主的張女自稱是機車駕駛,還在接受實施酒精呼氣測試後前往淡水馬偕醫院就醫。

事故前,自稱騎車的張女卻坐在機車後座。翻攝畫面
事故前,自稱騎車的張女卻坐在機車後座。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現場監視錄影畫面,發現事發前張女坐在機車後座,車禍發生時,卻是鄭男騎車,於是通知當事人再次到案說明,張女得知事情的嚴重性,她改口稱「因鄭無駕照,不想讓他受罰,所以才出面頂替。」

張女接受警方酒測。翻攝畫面
張女接受警方酒測。翻攝畫面

金山分局表示,本來僅是單純違規,卻因一時僥倖心態,反而吃上刑事官司,得不償失,呼籲民眾發生車禍,應理性誠實提供個人資料,勿欺瞞隱匿,因小失大,警方必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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