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表示,偵辦顏姓被告涉嫌竊佔、偽造文書等罪嫌案件,經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調查局中機站、航調處,執行搜索、傳訊,經檢察官訊後,分別諭知顏姓被告、其配偶陳姓被告新臺幣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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