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現在本月9日上午,Foodpanda鄭姓外送員送餐到台中市南屯區三和街,餐點費用為204元,訂餐的陳姓男子以現金交易,交付1張千元大鈔及零錢4元給對方,鄭男應找錢800元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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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中,鄭姓外送員先是在皮包內取出數張百元鈔,然後在皮包內翻來翻去,說了1句「沒有500」,接著再拿出數張百元鈔,一併交給陳男說「謝謝,這樣可以了」, 陳男低頭算了一下進入屋內。外送員隨即騎車離開,離開時可看到陳男已關上社區大門。
不料,陳男事後打電話給鄭姓外送員,表示「剛才少找100塊」,鄭男回稱「不可能,我這裡有錄音錄影」,陳男說「我這邊可以拍照給你看」,鄭男則說「你已經拿走了,你當下不是有算嗎?」陳男說「我點完只有700元,我叫你,你已經騎走了」。鄭男還說:「我沒有聽到聲音,我看到你數完錢、進去了,才騎走。」
陳男事後向台中市警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報案,控告鄭姓外送員侵占。鄭男接獲通知到案,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欲證明自己的清白。不過,警方反覆檢視畫面,無法判定鄭姓外送員找錢時是找給陳男7張或8張百元鈔,遂將鄭男依侵占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副所長謝宗瑋呼籲,民眾利用網路訂餐最好使用第三方支付或電子支付方式交易,避免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