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4日,吳子嘉在美麗島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攝影棚內,錄影直播Youtube影片名稱為「新竹棒球場槓上開花董事長開講」的節目,吳子嘉提及「現在民進黨裡面有一個合法貪污的方法,這個破球場整修花12億,他這個是用議價的,沒有開標的,你知道嗎?他就是限制性招標,我現在聽起來限制性招標的裡面,就是這個傢伙」、「他們限制性招標是可以用議價,就是直接喬的…12億A了很多很多很多錢,我跟你講保證一個破工程可以搞12億」。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資料照片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資料照片

由於這個工程是在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發包施工,林智堅認為吳子嘉的說法在說他涉嫌貪污,認為名譽受損,對吳子嘉提起誹謗罪告訴。

吳子嘉到案後否認有誹謗的犯意,他表示,他說這些話並沒有在影射告訴人林智堅,他只是就瞭解的事實陳述,是要監督公共利益,且他的說法是參考了新竹市議會第10屆議員的質詢紀錄,認為新竹棒球場的延宕及所支出的費用恐有弊案,因為這個屬於公益事項,他提出自己的看法及評論。

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調閱新竹市議會第10屆議員質詢紀錄,發現在2019年6月6日國民黨團聯合質詢紀錄,吳姓、李姓2名議員確實就新竹棒球場工程延宕、艾奕康工程顧問公司曾出現豆腐渣工程一事提出質詢。

檢察官認為吳子嘉在節目中的說法,與新竹市的公共事務及利益相關,並非以損害林智堅名譽為唯一目的,況且吳子嘉也沒有具體指摘告訴人林智堅個人涉嫌貪污,就算吳子嘉在對這個可受公評的事發表個人的看法,內容或許聳動或誇張,但其目的不過是為喚起一般民眾注意,藉此增加一般民眾對於公共事務的暸解程度,並未逾越合理界限,因此認為吳子嘉並無妨害林智堅名譽的主觀犯意,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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