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杏兒今天因行程關係並未到庭,委由3名律師出庭,開庭時,林杏兒的律師堅稱,林杏兒對於蕭景田和樁腳曾繁川是否行賄並不知情,也沒有授意、指示2人做任何事,否認檢方指控,要求檢方應先提出證據。

代士林地檢署出庭的檢察事務官則轉述偵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全案最快會在1個月內案子會偵結,此外,因被告身份敏感,依《民事訴訟法》第195-1條,向法院聲請偵查終結前暫不公開審理。

法官則認為,該案件已經被大肆報導,媒體和民眾都知道,質疑是否真的有需要?士檢推派的檢事官聽聞後,神情變得緊張,突然改口結巴的說「尊重庭上判斷,那不用好了。」法官庭末諭知4月10日下午再開庭。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資料照片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資料照片

全案源於去年參選台北市第14屆議員第1選舉區(士林、北投)的林杏兒,當選後被查出樁腳曾繁川涉嫌以6000元至1萬元不等現金買票,請託選區內的里長幫忙拉票支持林杏兒,蕭景田則疑為幕後出資者。

士林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官發動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曾繁川、蕭景田,另傳喚30多名里長,但蕭景田卻在調查官登門搜索時翻牆落跑,去年12月29日被發佈通緝,數天後才在律師陪同下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他涉賄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法官裁定1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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