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間,鄭男使用臉書帳號「Ray Cheng」主動認識少女,2人時常視訊聊天產生情愫,不到半個月鄭男貪起色心,引誘少女掀起上衣露出乳溝,少女羞澀地脫去上衣,沒想到鄭男又更進一步,要求解開胸罩露出雙乳供他欣賞,少女當下不知如何拒絕,只好乖乖照做,但事後她對裸露胸部感到不適,決定不再和鄭男聯繫,但沒想到她視訊露胸的畫面,已被鄭男截圖。
鄭男不滿少女斷聯,以另個臉書帳號「Kitty Lai」,把2張少女的露奶照私訊給少女的母親,指她的女兒私照被外流,母親嚇得表示要代為處理,鄭男卻回訊,「叫她(少女)自己來講」,並威脅若少女不出面,「那就繼續跟其他人傳著看吧」,不僅如此,他又私訊少女要脅「換下來還是換給其他人。看來是你自己選得囉。一個一個給。」等語。
少女母親不忍三番兩次被恐嚇,擔心女兒裸照外流,憤而報案,警方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鄭男家中扣得犯案手機,查出裡頭有少女露出內衣、乳溝,以及胸部的相片共23張,將鄭男送辦。
法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供稱截圖少女的露奶照是為了留存慢慢欣賞,他的律師則辯稱,鄭男是一時糊塗誤觸法網,從來沒有散布少女不雅照給其他人,且犯後態度良好,多次主動向少女道歉並嘗試和解,請求法官給予減刑。
法官認為,鄭男明知少女未滿18歲,為滿足私慾引誘少女露奶,更拿偷拍的影像恐嚇少女和其家人,強迫少女和他繼續來往,依犯罪情節沒有可憫恕之處,不適用減刑,審酌鄭男犯後主動表達和解,但因對方不願意,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3年4月,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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