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打假球的賽事發生在2022年12月到2023年5月間,當時是第20屆SBL賽程,從熱身賽到例行賽期間,至少有7場賽事被操控,涉案球員依據地下賭盤讓分多寡,配合打假球。
這些球員放水的手法花招百出,包括故意違背教練指示戰術、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抄截,或是刻意罰球不進、故意增加傳球次數、出手時機不合常理、故意運球出界,甚至讓對手輕鬆投籃,以此操控球隊輸贏及得分。
檢方認為打假球犯行嚴重傷害職籃賽事公平及球迷信賴,今起訴涉案球員、組頭等共15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賭資2000萬元,至於逃亡遭通緝的裕隆隊球員翁嘉鴻,後續到案後將繼續偵辦他的犯行,通緝時效長達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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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裕隆隊10球員打假球被起訴 體育署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