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冠翰身高196公分,曾效力SBL裕隆隊,也一度入選中華男籃二隊,但因投籃不穩,2018年未獲裕隆續約,後來進入PLG加入新竹攻城獅,沒想到爆發婚外情醜聞,被攻城獅依違反球隊管理規範釋出。

潘冠翰的妻子則是藥師,擁有亮麗外型和火辣身材、在社群媒體上小有名氣,她提告控訴,和潘男於2018年結婚,但2021年發現老公與梁姓小三私下用通訊軟體互稱「老公、老婆」,並互相傳送「我們五天没打砲了、濕不了了、没有魅力了、没有性慾了」、「你現在表現這麼愛我」、「昨天抱不夠、晚上再來、我只要你。」、「你要不要去問看看你跟你老婆能不能成功離婚..哈哈哈。」等訊息,驚覺老公偷吃,怒向法院提告,請求2人連帶賠償50萬元。

潘冠翰則辯稱,婚後因工作須獨自住在球隊宿舍,因此和妻子常發生爭執,另為了配合妻子經營社群事業,長期通勤台北、新竹照顧小孩,2人因生活步調不同漸行漸遠,且妻子也多次主動要求離婚,是潘認為小孩年幼沒有同意,但兩人婚姻早已出現深刻裂痕,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

潘男並和梁女辯稱,兩人在2021年2月認識後,因一時意亂情迷而交往,梁女事後得知潘男有家庭,深感愧疚,雙方於同年3月底分手,交往期間只見過幾次面,且分開至今沒有聯絡,請求法官看在侵害配偶權情節輕微,以及潘男被球隊釋出不續約後,至今沒有收入來源,酌減賠償金額。

台北地院簡易庭一審判潘冠翰、梁女應連帶賠償潘妻25萬元;雙方上訴後,二審合議庭依對話紀錄認定潘男和梁女侵害潘妻配偶權,審酌梁女明知潘為有婦之夫,仍與潘有男女交往關係,甚至討論如何與正宮成功離婚,破壞家庭幸福,導致潘妻精神受到打擊,並到醫院心理健康科就診,考量潘男2020年收入92萬元、現在和友人經營燒烤店,月收5、6萬元,梁女2020年年收79萬元,現任美容顧問,去年平均月薪為2到3萬元,並和前夫扶養1女,判潘男和梁女要連帶賠潘妻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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