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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下「冰火」中計

這件性侵案發生在2019年12月,小明指稱「林語婕」交待他買兩瓶「冰火」赴約助興,他從台北搭機捷到桃園,是「林哥」來接他,他被帶到林女房間後,林哥把冰火倒在紙杯要他喝下,後來「林語婕」進房間時,講話聲音跟先前用LINE交談的一樣,都是女聲,房間雖然黑漆漆,但開著一個小夜燈,他發現林女的輪廓跟照片上差很多,「她的臉很圓,身材非常胖,我問她是不是跟照片長得不一樣,她回答『沒有啊,我跟照片上長得一樣』,然後要我插入,但我想先用手指滿足她,就用手指插入一個洞,她說我很粗魯,要我以陰莖插入,我就聽他的話改用陰莖插入」。

因「照騙」軟掉

不過,小明告訴法官,一開始無法成功,「後來她調整姿勢,並用手喬了我的陰莖位置,才順利插入」,但他突想到對方是不是拿照片騙人,就無法再勃起,性行為就結束了,「我認為是我自己軟掉了,但她說我射精了」。

生殖器竟沾糞便

奇怪的是,林女完事後就迅速離開房間,而小明也突然覺得很疲累,沉沉睡去,隔天醒來搭車回台北上課,下課回到家要洗澡時,「發現我的生殖器上有一些類似糞便的東西,就覺得我可能是被男生欺騙,後來我一直傳訊息質問她,發現很多疑點,我覺得很害怕,我擔心我會不會被她傳染性病,所以我就先到醫院就醫,決定報警」。

小明在醫院驗出體內含有FM2成分的安眠藥,來源疑為林男摻在「冰火」中,而檢警也在林男住處搜到同樣的藥物,審理時,身材肉肉胖胖的林男承認以女性身分佯稱「林語婕」,認識小明並邀他到住處,但辯稱小明見面後就發現他假冒「林語婕」,所以沒有嘿咻,只有聊聊天。

但高院依據相關事證,認為林男使詐,騙誘小明跟他性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另外,林男被另名20多歲男子指控用同樣手法騙砲12次,但高院認為這名男子應該是在知道林男性別的情況下做愛,因此這部分判林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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