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論文抄襲案11日開庭,但早在開庭前一天,立院朝野黨團審查國安局預算時,國民黨指陳明通擔任台大國發所長及教授時,利用學術地位替林智堅論文抄襲案掩護、圓謊甚至甩鍋,加上後續鄭文燦的論文同樣因抄襲遭撤銷學位,指陳明通不適任也不適格,要陳明通正式公開對國人道歉,並知所進退請辭下台。但陳明通卻起身對立法院長游錫堃說,「林智堅的案子,很確定是一個冤案」。
而北院11日下午開庭,林智堅和余正煌的律師當庭交鋒,雙方都主張自己先完成論文初稿,是對方抄襲,最後余正煌律師忍無可忍爆料指,余正煌當初為了避免論文初稿被他人使用,刻意刪光所有引註,而林智堅的論文都沒有引註,可見是林抄襲。
對於余正煌律師的說法,陳明通11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力挺林智堅,強調當初余正煌把論文初稿寄給陳明通時,刪除引注部分,所以陳明通寄給林智堅時,或許林抄的時候沒有注意,才沒發現引注問題,可證林智堅抄襲事實非常明顯,此等言論顯然與事實不符。
陳明通的律師聲明寫道,他2016年1月5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送論文寫作底稿和格式給余正煌參考,但檢視余所提供給法院的證據,在1月28日的論文進度,最核心的研究設計仍毫無進度,但2月1日林智堅的研究計畫,卻在他的指導下完成雛形,短短兩三天內,仍屬這領域初學者的余正煌不可能完成研究設計寫作,也沒有交付或寄送給他論文最新進度,他更無從也無理由將余的檔案交給林,「所謂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完全不是事實」。
陳明通的聲明並指,2月中旬余正煌找他時,他將林智堅已完成雛形的論文計畫給余參考,事後余寄給他的研究計畫跟論文,在研究設計這部分,「絕大部分皆來自林智堅2月1日的內容」,只增加一些文獻探討,暗指余正煌抄襲。
對於陳明通的說法,余正煌的律師12日深夜發表聲明強調,余正煌的碩士論文都是自行撰寫完成,沒有任何部份抄襲林志堅所稱的「公版」情形,聲明指出,林智堅所主張2016年2月1日撰寫的文字,都是余正煌撰寫後交給陳明通,為避免被他人抄襲,而將APA註釋部分移除,所以林智堅稱的「初稿」,都沒有任何APA註釋。
對於陳明通聲明稱,「余正煌論文中的研究計畫絕大部分來自林智堅的內容,余正煌只是增加一點文獻檢討並引註」等語,純屬無稽,凡寫過文章及論文者都知道,一篇沒有任何註釋的文章,是不可能知悉該段文字的出處,更不可能大海撈針地把引用文章找出來,這是常識問題,「不懂身為一個教授、且貴為國安局長之人,竟然提出此種看法」。
聲明指出,陳明通為本案利害關係人,更事涉自身退休前擔任台大教職的正當性,本應尊重台大內部調查,並靜候法院審理釐清,不應為了左袒林智堅,一再書立聲明稿、透過媒體放話,有失身為人師應有的風範格調。
再者,若陳明通主張2016年2月1日來源為陳明通撰寫的「公版」,而此「公版」整篇欠缺註釋下,身為台灣大學資深教授,豈非自認大量抄襲其他學者的著作,而未有引註,如此說法顯然荒謬至極。
聲明並痛批,陳明通身為國安局長,在國際情勢動盪、兩岸情勢不穩,卻以私害公,為了林智堅的論文,傾全力對付余正煌,恐與身兼國安局長重責大任有違,務請三思。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