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檢指出,王涂芝多年前分發桃園地檢署任職時,主任檢察官黃錦秋對她很照顧,亦師亦友,多年來常聯繫,2019年12月30日,被借調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女檢黃錦秋,邀請在新北檢當檢察官的王涂芝到極品軒餐廳參加警政署政風室尾牙餐敘,餐會結束後,時任保安警察大隊第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黃錦秋又邀王涂芝續攤唱歌,一夥人隨即去了八八會館,當時在場同歡的還有幾名警察,但沒有會館人員或老闆進入包廂,也沒有服務人員,一行人在會館唱歌由會館無償招待,該會館並非公開場所,一般人不得任意進出。
女檢2度被招待
2020年6月,王涂芝與警政署政風室合作偵辦「線上立破」偽造文書案收網,政風室邀請王涂芝於同年7月10日在極品軒包廂舉辦慶功宴,時任新北檢檢察官黃冠傑、楊雅婷(已調任台中地檢署)也受邀參加,餐宴結束後,黃建榮及黃錦秋邀請王涂芝、黃冠傑、楊雅婷3名檢察官去唱歌,帶他們到北市信義路四段250-1號睿森銀樓地下室招待所,黃冠傑與楊雅婷停留約半小時,因察覺場所怪怪的,先行離開,一行人當天唱歌由招待所無償招待,沒有業者或服務人員現身。
送評鑑建議從輕處分
新北檢調查認為,《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不得利用其職務或名銜,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當財物、利益」、「檢察官應避免從事與檢察公正、廉潔形象不相容或足以影響司法尊嚴之社交活動。檢察官若懷疑其所受邀之應酬活動有影響其職務公正性或涉及利益輸送等不當情形時,不得參與;如於活動中發現有前開情形者,應立即離去或採取必要之適當措施」,王涂芝雖基於情誼與信任,受黃錦秋及黃建榮邀約前往八八會館、睿森銀樓地下室招待所,但她身為檢察官,抵達後應可察覺該場所不是一般民眾可任意出入,卻沒有立即離去,且未付費接受招待,經媒體報導後引起軒然大波,傷害檢察官公正、廉潔形象,也使檢察機關執法的公正性遭受質疑,考量她坦承全部行為,主動提出相關資料佐證協助調查,可見內心坦蕩、態度良好,因次送請評鑑,建議從輕處分。
至於到銀樓地下室招待所的檢察官黃冠傑、楊雅婷,新北檢認為2人停留不到半小時就先離去,可見對檢察官社交活動分際有所掌握,情節輕微,黃冠傑部分,由新北檢檢察長提醒注意日後言行,已調任桃園地檢署的楊雅婷,另由桃檢處理,現任高檢署檢察官的黃錦秋,則由高檢署處理。
對於外界質疑王涂芝正偵辦郭哲敏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案,卻在2019年去八八會館接受招待,會不會因此偏頗,對此,新北檢表示針對此案分案流程、境管處置、偵辦計畫執行是否有違失,已一併調查,但因地下匯兌等案還在偵辦中,調查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事項,等後續地下匯兌等案偵結後,再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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