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因照顧父親心生怨懟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案發時57歲,殺人未遂、公共危險通緝犯)是一名拖板車司機,與哥哥(59歲)同住在高雄市前鎮區南衙路一處民宅,兄弟各自有一段婚姻,最後都是離婚收場;由於父親臥病在床多時,兩人常為照顧父親起口角,去年2月父親病逝,王男責怪哥哥未用心照顧父親,心生怨懟。
弟持啞鈴、藍波刀「碎顱放血」殺兄
去年4月18日下午1時許,王男從2樓走下來時又與在1樓客廳看電視的哥哥吵架,王男一氣之下衝回2樓房間,把藍波刀插在腰際,並拿取5公斤重的啞鈴下樓,就朝著坐在沙發看電視的哥哥頭部砸過去。
哥哥見到天降啞鈴想躲,但仍閃躲不及而被啞鈴砸傷前額,應聲倒下,頭顱馬上骨折凹陷,哥哥向王男求饒說頭很痛,但王男見哥哥沒死,竟拿藍波刀往他左頸部刺下去再拔出,左頸部大動脈斷裂,哥哥即因失血過多死亡。
伴屍7日 受不了屍臭逃家
王男隨即以棉被蓋住哥哥屍體後,當沒事一樣繼續在家裡生活著,直到4月25日凌晨,他因受不了哥哥屍體發出的腐臭味而離開住處,並以簡訊通知友人,協助報案處理遺體。
警方獲報後立即循線逮人,4月28日在旗津區風車公園逮捕王男,過程中王男先以殺了哥哥的藍波刀作勢自戕,又劃傷警員手臂,最終仍被警制伏。
王男被捕坦承下手殺死哥哥,並說會躲到旗津是想找機會尋短,沒想到早一步被警逮捕,但否認襲警,只認不小心誤傷警察。檢方偵查後將他依殺人、妨害公務罪起訴。
妹幫求情稱家門不幸
法院審理時認為王男僅因細故下手殺親哥哥,手段兇殘,又殺人後僅以棉被覆蓋遺體,一如往常在屋內生活,直到不堪惡臭才逃離住處,所為震驚社會大眾。
但審酌哥哥長期將垃圾堆置家中,造成環境髒亂,也曾於2017年間拿彎刀、鋸刀攻擊王男,平日對他無禮相向,認為王男身心長期遭到兄長侵害刺激;又王男妹妹幫他求情,指這個悲劇是家門不幸,希望能給王男自新機會。法官認為本案是王男積怨已久,因偶發爭吵,一時衝動所致。
法院以王男被捕後始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並非惡劣,且曾生尋短之心,留了遺書給女兒,認為他並非全無愧疚或不安,參考司法院殺人案件量刑資訊系統建議刑度是12年1月後,依殺人罪將王男判刑12年,妨害公務部分認無犯意判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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