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彥在被法院重判6年後仍毫無悔意,在入獄服刑前,竟然又偷拍45名女子,甚至將部分影片販售到2個非常私密的會員制色情網站「創意私房論壇」、「觸感論壇」,造成被害人心靈受創,至今都無法平撫,而這個部分張子彥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部分,張子彥等人已被台北地檢署起訴,目前正由法院審理中。

回顧張子彥的犯罪史,依照判決書記載,他因為好奇心及對性方面的慾望,上網查詢相關網站研究偷拍,並加入由通訊軟體組成的偷拍群組,接受其他同好偷拍的經驗後,自2016年4月開始,先是鎖定想要偷拍的對象,透過追蹤她的社交網頁的公開訊息,得知她將出席的活動或常出入的地點,然後攜帶盜攝工具到該處廁所附近,等到被鎖定對象進入廁所後,再拿手機或偷拍工具偷拍。

張男越拍越上癮,開始擴大鎖定對象,有時也會臨時起意選擇特定地點,開始在台大、北一女、某美語分校、展覽空間、舞蹈教室等多處女用廁所裡,在馬桶吸把上安裝針孔攝影機、喬好適當的位置偷拍被他鎖定女子如廁的畫面。

張子彥似乎有特別的癖好,專門鎖定熱舞社的女學生,他在臉書上先追蹤北一女、台大、台師大等熱舞社團,鎖定社團表演或排練的地點,再到這些女學生經常練舞的地點附近廁所埋伏偷拍,而被拍的除了女學生之外,還有女警,甚至連自己的表姐也不放過。

張子彥在偷拍後,除了已他鎖定的對象外,也會追查被偷拍者的身分,然後一一紀錄被害人的姓名、職業別、就讀學校系所、參加社團資訊,然後加以分類,甚至還將他偷拍的畫面,以LINE傳送給同好綽號為「JUSTIN」、「安爺」、「康康」等人觀覽。

但夜路走多了必碰鬼,2018年3月間,台大醫學院的清潔工在打掃廁所後,發現馬桶吸把上有怪怪的東西,立即通報駐衛警報警處理,警方調取監視畫面後查出是張子彥所為,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到張男住居所搜索,查扣到他拍攝的畫面,並將他拘提到案,同時依照他畫面的分類資訊,查出至少有60名女子受害,最後有40多名被害女子提出告訴,張男也因此被偵查起訴。

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張男雖然認罪、坦承犯行,卻辯稱在成長過程中有類似強迫症狀況,因無法控制住自己的行為,才會偷拍別人,因此請求法官能夠減輕其刑。

但是法官調查後認為,張男在審理期間,言語表達流暢、情緒平穩,並沒有認知功能的障礙,且他在被查獲前從來沒有到精神科就診的紀錄,卻在查獲後才前往就診,而依照就診紀錄,他沒有被診斷出有任何精神上的疾病,最後依妨害秘密等罪重判他6年,其中2年得易科罰金。

張男不服上訴高院,認為他在成長過程有類似強迫症的狀況,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才會偷拍,目前有正當工作,若能夠輕判,可以儘快回歸社會努力工作,照顧家人並賠償被害人,況且他已經與2名女子達成和解,一審並沒有審酌這個部分,因此請求二審法官撤銷原判決,從輕量刑,給他一個自新的機會。

但二審法官認為,張子彥犯案時,從一開始準備工具、勘查現場、設置偷拍器材、事後查找被害人個人資料確認身分、與友人分享竊錄心得,是一場精心設計的犯罪計畫,絕非控制不住自己臨時起意。至於和解的部分,被害人高達近60人,和解的人僅佔30分之1,這些被害人所受到的心靈創傷,至今都無法平撫,張男卻想要以2人的和解來尋求減刑,實在無可採。因此駁回張男的上訴,張男未再上訴,全案定讞,目前已入獄服刑。

然而當初張子彥所造的孽,至今餘毒未消,1名女子多年前在台大第二學生活動中心上廁所,沒想到多年後,當時如廁的影片竟然在網路上流傳,直到女子的好友發現後趕緊通知她,她見到崩潰又難過,氣得提出告訴。警方獲報後追出是張子彥當年偷偷在台大二活廁所安裝的針孔攝影機偷拍的影片,認為張男涉有重嫌,函送法辦。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當年張子彥因為在大台北區偷拍近60名女子如廁畫面,已被法院判刑6年定讞,女子遭到偷拍的部分,恰好就在那段期間,為判決效力所及,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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