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帥照勾大10歲人妻

據了解,這名高男今年才20歲,年紀輕輕的他,冒用他人帥氣的照片及身分,讓他在交友軟體上撩妹無往不利。2020年8月10他才剛滿18歲時,透過交友軟體「Tinder」認識1名大他10歲的楊姓人妻,沒想到人妻竟然也被他的「帥氣外表」吸引,陷入不倫戀。

2人認識後,透過line談情說愛,從交換一般的照片到清涼裸照,讓人妻已經陷入無法自拔的地步,去年9月初,高男提出大膽要求,2人拍下自己的自慰影片互相傳給對方,人妻也不假思索就答應。

人妻仿A片濕身自拍

為了讓高男有耳目一新的感覺,人妻想到A片的情節,趁著丈夫不在家時,跑到浴室裡架好手機,先拍下濕身秀,再慢慢脫下全身的衣物,在水滴按摩全身的狀態下,扭動身體忘情自慰,還伴隨著呻吟聲,再將影片傳給高男,而為了讓高男看個仔細,人妻拍下的情色影片,還有不少局部特寫。

事後人妻發現高男冒用他人的照片及身分與她交往有意疏遠,高男得知後,立即變臉傳訊息給人妻,揚言若不想丈夫及親友看到她自拍的情色影片,要她拿出50萬元封口,人妻擔心影片一旦讓丈夫見到,必定引起家庭革命,偷偷報警處理,並與警方配合,假意約高男到旅館見面,2020年9月9日,高男依約到旅館拿錢,被現場埋伏的警員逮個正著,最後高男被移送法辦。

高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同時試圖與人妻和解,但因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以致和解破局,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高男涉犯《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將他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發現管轄錯誤,裁定將全案移轉由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審理期間,高男自白犯罪,並有意與楊女調解,但因雙方對於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而破局,法官最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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