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曾詩淵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違法貸與資金等罪,諭令20萬元交保;遠傳企業暨國際事業群企業產品服務管理處副總李鑑政、遠傳前業務主管李宗炎,各15萬元交保;遠傳及新世紀資通的高階業務主管及會計主管李敏綺、張淑珍、蔡亞倫、彭湘梅、畢愈英,各5萬元交保;遠傳電信業務專員邱巨璋,合作廠商蔡杰森,各3萬元交保。
遠傳昨晚表示,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曾詩淵在今天凌晨移送北檢偵訊,當他被諭知20萬元交保候傳時,由遠傳電信法務法規暨採購群資深副總經理李和音幫忙辦理交保事宜,當曾詩淵離開法警室時,記者問他「副總你有沒有話要說?」、「有沒有進行假交易?」,只見他左手一直插在口袋向外走,完全不理會記者的問題。
據了解,台中市調查處日前在與台中地檢署共同偵辦一起採購弊案時,發現有些廠商不僅涉及採購弊案,還涉及與其他公司進行假交易,對象竟然是遠傳子公司新世紀資通,事後台中地檢就採購弊案的部分偵結起訴,至於廠商與新世紀資通進行假交易的部分,台中市調查處則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調初步調查發現,曾詩淵與遠傳電信業務處高階主管,於2019年間,為了公司業績想出路時,得知交易廠商需要資金,雙方因而達成共識,以簽訂工程契約為名,私下以假交易、真借貸的「過水交易」方式,非法將新世紀資通資金借貸給多間廠商,但實際上並沒有施作這些工程,有許多廠商還不出錢甚至倒閉,導致新世紀資通損失2千萬。
檢調發現,不少交易的最終批准者,都是遠傳副總、兼任新世紀資通董事的曾詩淵,台北地檢署昨因此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處、台北市調處、新北市調處、北機站兵分24路搜索,約談曾男相關的經手、承辦人員共13名被告,全案將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的非常規交易、第174條第1項第8款的違法貸與資金罪等方向偵辦。
而這已不是新世紀資通第一次出包,遠傳公司女副理施文嵐也涉嫌在公司任職期間,和電信業者鄭頂茂勾結,由鄭男先購得遠傳子公司的話務系統後,再透過狂打國際電話的方式,狂賺上億元,檢調日前搜索約談,施女以50萬元交保,鄭男則被諭令1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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