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副大隊長游文勝表示,該大隊及保二總隊刑大偵二隊組成的專案小組,於今年7月受理國內13家電視臺委任衛星公會、及「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授任日本5家電視臺(FUJITV、NTV、TBS、WOWOW及TV Asahi)之告訴代理人,對侵權機上盒提出違反《著作權法》告訴。
經調查並確認相關侵權事證後,先於7月中旬在桃園地區查獲運作中之影音盜錄機房1處,查獲主嫌廖姓男子(56歲)到案,據指出,廖嫌曾在衛星電視、有線電視台工作,因此對相關影音工作頗熟悉。
警方查獲侵權機上盒321台、解碼器10台、伺服器2台、電腦主機2台、網路分享器設備3組與訊號放大器1組、盜錄中機上盒逾10台等證物。11月中旬,再針對機上盒相關業者執行搜索,現場查獲經銷商及販賣機上盒業者林姓、吳姓等6名嫌犯。
本次共計查扣非法機上盒312台、包裝盒、廣告單、遙控器、標籤等證物,另查林姓主嫌銷售至今已售出機上盒逾5000台、每台收費4000元左右,初估營業額已逾200萬元。
游文勝提醒民眾切勿使用違法機上盒觀看未經合法授權之影視內容,此舉除助長非法業者盜錄影視行為外,也侵害著作權人權益,另廉價機上盒設備及非法APP接上國內寬頻網路可能淪為資安漏洞,刑事局將持續取締販售盜版侵權的各類非法機上盒、保護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