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證,在蘆洲區中山市場內經營雜貨店的李姓婦人(76歲),今年(2022年)1月24日上午報案被1名女子竊盜強盜商品。蘆洲警方獲報前往調查,根據李姓婦人供述調閱符合特徵的女慣犯照片供指認,但李婦誤認資料中的顏姓女子就是強盜嫌犯,時任蘆洲所長李明翰於是率領警員陳正偉、馮志剛,於當天晚間10時前往顏女位於三重的住處尋找顏女。
警方到達顏女住處後敲門,一名胡姓男子前來應門,聽聞警方表明來意後,胡男突以顏女未穿衣為由不讓警方進入,還試圖將門關上而撞擊警員膝蓋,因警方透過門縫發現顏女有穿衣服,立即制止胡男行為,並待胡男情緒穩定後進入與顏女訪談,警方向顏女表示:「照片調出來對方指認是妳,但對方也有可能指認錯,因此只要釐清一下就好。」顏女聽聞後也同意警方檢視其衣物及鞋包,經警方查證後當場排除顏女涉案可能。
警方隔天(25日)經調閱監視器,逮捕真正竊盜及強盜雜貨店的林姓女子(60歲),訊後將林女依竊盜、強盜罪嫌送辦。但胡姓男子因不滿警員未持搜索票就上門查緝且態度不佳,且已告知警方女友未穿衣服,但警員竟揪住自己衣領強行進入屋內搜索,憤而向蘆洲分局督察組申訴。
蘆洲分局督察組回應表示,經督察組調查發現,警員當時並無言行欠妥之處,且也是合法查緝,並無任何相關疏失。但警方會加強宣導辦案時應秉持同理心,注意溝通技巧,避免民眾產生負面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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