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表示,住在龍潭區一名蔡姓女子(46歲)名下有3台汽車與1台機車,自2019年間開始陸續欠繳國道通行費、交通違規罰鍰等欠繳交通罰鍰263筆共新20萬5,200元、高速公路通行費61筆9,102元、及健保費、汽燃費、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等共374筆,合計30萬918元,卻不繳納。

 

蔡女一次繳清欠款。桃園分署提供
蔡女一次繳清欠款。桃園分署提供

案經經桃園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等移送機關,自今年8月起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經調查蔡女並無存款或薪資可供執行,遂於今年8月底函請地政機關就蔡女所有位於龍潭區1處持分二分之一的2層樓透天厝辦理查封登記,蔡女旋即表示欲以每月分期繳納2萬元,惟事後竟音訊全無,執行人員致電蔡女手機亦無人接聽。

桃園分署遂於日前至蔡女的龍潭區住處張貼封條,蔡女見狀始向母親求助,將所有欠款一次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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