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今天(23日)同步偵破2起現金買票案,檢察官劉怡君指揮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偵二隊、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共同偵辦新竹市香山區林姓里長候選人現金買票案,今天(23日)持法院的搜索票搜索,同步傳喚涉案者15人。
檢警調查,林男於11月中旬,依交情向選民以每票1000元至2500元不等對價,向選民現金買票尋求支持,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男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新竹縣方面,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蔡沛螢指揮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橫山分局、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共同偵辦新竹縣關西鎮呂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案,並於今天(23日)持法院的搜索票搜索,並同步傳喚涉案者4人,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有投票行賄罪嫌,惟無羈押之必要,予以5萬交保。
此外,新竹縣陳姓議員候選人日前因涉嫌透過友人王女、饒女、吳女幫忙以1千元向社區住戶買票,均被依違反《選罷法》送辦。新竹地檢署今偵查終結,認為陳姓候選人、王女、饒女均涉犯《選罷法》第99條第1 項之投票交付賄賂、《刑法》第143條第1項投票收受賄賂等罪嫌、吳女涉犯幫助投票交付賄賂、投票受賄等罪嫌起訴。其餘8名受賄者因坦承犯行,並自願提出受賄款項,予以不起訴處分。
新竹地檢署強調,將鎖定高風險對象,佈署重兵全力查察賄選,展現查賄團隊「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堅定查賄決心。另呼籲民眾如見聞賄選情事,應選擇做對的事,勇敢出面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一起為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而共同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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